关于严明“五?一”和“端午”假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7 来源: 区纪委办公室
“五一”、“端午”将至,公车私用、收受节礼、公款旅游等“节日病”进入易发多发期。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良好的作风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特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二、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
五、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六、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
各单位、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区纪委将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全力营造廉洁过节、文明过节、清爽过节的节日氛围。
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3439821 343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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