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供电公司带岭客户服务分中心全面推行《智能用电进万家合作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7   来源: 政府办公室

 

 71日起,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将与用户开展《智能用电进万家合作协议》的签订及智能交费系统上线工作,协议签订后将根据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远程抄表示数信息,自动测算客户用电剩余电费金额,可通过手机短信、微信、APP、语音电话等完成对用户提醒、预警、欠费停电及复电等指令的实施。居民用电将会更方便,用电信息将变得更加及时、透明。

    一、什么是“智能用电”?

  “智能用电”可以为用户提供高效的电费日结算模式;提供免费短信提醒服务;提供自营渠道(营业厅、“国网黑龙江电力”微信公众号、95598网上商城、95598短信平台、掌上电力、电e)、合作渠道(银行代收、支付宝、微信钱包、翼支付)等多种渠道用电信息的查询及交费服务。人工抄表、上门张贴“电费通知单”将成历史。

1、智能用电施行后,可以实现以下功能:

一是不再用人工抄表,免打扰、更精准。

二是在以往按月结算电量电费的基础上,提供“按日”预结算服务。对“按日”预结算后,发生欠费或预存余额不足的客户及时发送预警短信,方便用电客户及时了解自家用电情况,及时续交电费。

三是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电子化方式,更好保障客户隐私,确保通知到位。  

四是用户可通过“掌上电力”、“电e宝”手机APP,随时查询和了解自家更多的用电信息。  

二、如何签订《智能用电进万家合作协议》?

  1、用户可选择到供电营业厅签约。 2、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国网黑龙江电力”,绑定户号进行签约;下载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手机客户端“掌上电力”、“电e宝”签约;通过支付宝的“生活号”关注“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进行签约。 3、对于孤寡老人、低保户、行动不便等特殊客户群体,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可上门签约。

   三、用户签约需提供哪些资料和信息?

  签约时需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用电地址、10位数的客户编号或电费发票。一是租房户最好由房主登记电话,避免租户变更无法接收通知;二是房屋产权变更、租户变更或者手机号码变更,要及时变更登记电话;对于孤寡老人、低保户、行动不便等特殊客户群体,供电公司推出差异化服务。没有手机的老人可预留家中固定电话号码或子女(亲属)电话号码。如有多处住房可以登记一个电话号码,子女手机号码也可以绑定老人的用电信息。

  四、用户在什么情况下会收到电费短信提醒?

  当实时电费余额低于预警阀值(一般为7天使用电费),就会收到短信提醒;当实时电费余额低于停电预警阈值时(一般为0);当实时电费余额不足零元并72小时内未交费时。客户接收各类智能交费短信均不收客户的任何费用。

  五、取消人工抄表后,用户有问题找谁解答?

用户可以联系所属辖区的客户经理解答相关问题;在供电营业厅也设置了专人解答用电咨询。  

                                 

 

 

国网伊春供电公司

带岭客户服务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