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365体育滚球直播投注网办公室关于印发带岭区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来源: 政府办公室

 

  

 

带政办发〔201715

 

 

 

伊春市365体育滚球直播投注网办公室

关于印发带岭区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带岭区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春市365体育滚球直播投注网办公室

2017428

 


带岭区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巩固停伐后森林资源保护取得的成果,根据伊春市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要求,区政府决定于201741日至122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守住林地保护红线,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侵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野生动物植物管理,不断推动野生动物保护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乱捕乱猎野生动物行为,加强林木资源管理,重点打击非法粉锯末,非法打拉烧柴及非法挖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厉打击涉林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不断加大对各类林政案件的查处力度,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林地保护管理

1、检查毁林开垦、采石挖沙、乱开地、乱挖塘、乱建房等违法蚕食林地的“三乱”行为。

2、检查林农交错区域扩地边、拱地头和各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等非法侵占林地行为,特别是对2013年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情况要重点查清,要查清具体位置、面积、地类、形成时间、使用情况,主体责任人等情况。

3、检查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是否有超期使用林地现象,是否有串地点、超面积、越界线占地现象,使用期结束后是否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4、检查林地三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林业局与林场()、林场()与管护人员责任状签订情况。

(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1、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一是重点检查集贸市场、宾馆饭店、花鸟市场、山特产品店和其它野生动物经营场所是否存在非法滥食、运输、经营、摆卖出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二是对林蛙养殖厂点逐户进行清理整顿,重点检查林场(所)、村屯、城镇周边地区用挡“旱亮子”、电击、投毒等方式非法捕捉野生林蛙及以及妨碍林娃自由迁移、影响林蛙繁育的各类违法行为。三是检查野生林蛙养殖和经营制度建立和实行情况,其中包括种源来源核查制度、经营产品来源台账管理制度、申报备案制度的执行情况。

2、检查本地候鸟迁徙季节开展野外巡护、看守和逐级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区等情况,重点检查林场()、村屯周边等乱捕乱猎情况,查处使用兽夹子、兽套、粘网等工具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林政管理

1、检查木片、木炭、食用菌原料加工场所,查处违法违规生产木片、木炭、食用菌原料等违法行为。


2、检查木材加工厂、木材交易市场等场所,查处非法收购、经营、运输、加工木材行为。

3、检查林区居民超量、超标准打拉、捡集烧柴行为。

4、检查借中幼林抚育之机滥伐林木、非法采挖移植树木等行为。

5、检查是否存在乱伐林木,隔季当做陈旧木材捡集,作为烧柴或黑木耳原料的行为。

6、根据《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桦树汁采集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对桦树汁采集的地块查看是否存在违规采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四)林木采伐管理

检查中幼龄林抚育和占地项目采伐、灾害木清理等森林资源消耗的各项森林经营活动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领导,特成立带岭区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王向立

副组长:王佩儒 张春峰 张振涛 李文强 娄海龙

成员单位由资源林政局,公安分局组成。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林政局,办公室主任:聂永泉(兼),负责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具体业务工作。

四、责任划分

(一)公安分局:负责林政刑事案件的调查与侦破,负责查堵无牌照车辆、非法从事运输的车辆。对无牌、无证面包车从事偷拉私运的,依法进行扣留并对当事人从重处罚。

(二)资源林政局:负责全区木材加工小区的监督管理和木材凭证运输管理,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检查,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检查,负责林权单位护林队伍的监督与指导,负责林政案件的调查与侦破,对无木材加工许可证的加工厂和违法收购“黑材”的削片加工厂依法取缔。

(三)林权单位:负责各自辖区内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要分区划片,层层落实责任人,发生林政案件应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或林政部门报告。对不及时报告的由监察局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自201741日起,至1225日结束,分五个阶段开展。

(一)启动准备阶段(4月1至415日,已启动)结合本区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收集各类原始资料、档案,抽调培训人员做好相关准备。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16至4月30)采取有效形式,宣传专项行动,引导发动社会民众支持此项工作,形成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浓厚氛围。

(三)全面查打阶段(5月1至11月15)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专项督办。

(四)总结汇报阶段(11月15至11月30)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完整详实的报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严打氛围,认真做好动员工作,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行动中去。同时,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公安分局、资源林政局、各林权单位要对本辖区内盗伐林木、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情况进行细致调查,摸清底数。

(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林权单位要广泛利用标语、宣传单、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精心设计和组织强有力的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保护森林资源、打击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通过公捕公判的形式以案释法,提高群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全区人民的生态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严格执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动。公安分局、资源林政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协同作战。资源林政局对受理的林政案件要认真调查核实,够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局动员,全力以赴,重拳出击,抓现行、破积案,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保护森林资源的神圣职责。

(四)各部门要精诚团结,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不办人情案,不说人情话,遇到重大问题要先行曝光,立案调查,坚决杜绝弄权勒卡,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

(五)为加强森林资源林政案件的管理工作,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执行林政案件呈报制度,各林权单位每月末将本施业区林政案件发生情况上报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